广西桂林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物资采购【XYZC2015(GL)-A001】更改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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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物资采购二、项目编号:XYZC****(GL)-A***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联系人:何燕华 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广西******(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号*楼)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性能分(*)实物样品分原为:(*)实物样品分 满分**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所提交实物样品的外观、制作工艺、面料材质等方面,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一档(*.*~*分);二档(*.*~*分);三档(*.*~**分)现更改为:(*)实物样品分 满分**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所提交实物样品的外观、制作工艺、面料材质等方面,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一档(*.*~*分);二档(*.*~*分);三档(*.*~**分)注:①投标人递交样品不齐全的,计为*分;②投标人递交的实物样品与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内容不一致的,计为*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更改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前”,现更改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前”;*、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现更改为: “****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原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本项目样品递交时间、地点原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一致”,现更改为:“样品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样品递交地点:广西******二楼开标厅”。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特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