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随州市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省交投二期房屋征收项目(第3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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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省交投二期房屋征收项目(第*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号计划下达函要求,随州******受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现就“随州市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省交投二期房屋征收项目(第*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项目编号:ZXCGDL*******-*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包范围内有**户房屋征收,其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劳务费和房屋征收评估费。
*.*房屋征收完成时间:**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的流动资金(须提供****和****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外省企业须提供来鄂投标备案证明;
*.*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符合条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两人同时到随州******(随州市青年路***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 ****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⑦拟派负责人资格证书;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年或****年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⑩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随州******(随州市青年路***号五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裴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
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号
联系人:杨祖云
传真电话:****-*******
随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