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15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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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磐安县公安局委托,就****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PACG****-GK-***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 批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通信运营商资格的电信运营商或在磐安县本地具有光纤资源的其他运营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招标文件请****年*月*日至****年*月**日免费网上下载(磐安县招投标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请参投供应商于****年*月**日下午**:**前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磐安县安文镇中街*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已注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审核成功的参投企业在报名时请携带入库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反馈单”原件和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原件。如不注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临时报名,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反馈单”原件和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七.投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号五楼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九.开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号五楼十.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于****年*月**日上午**:**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如用汇票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填写括号内的内容,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收款单位(户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银行账号:********************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二.联系方式: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先生陈媛媛联系电话:****-********传真:****-********磐安县公安局联系人:孔耀良联系电话:****-********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施尚海磐安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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