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东明县人民检察院身心监护仪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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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东明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三、项目名称:东明县人民检察院身心监护仪采购项目四、项目编号:中慧招字[****]****-*五、项目概况:*、采购内容:身心监护仪*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供货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合格标准规定;*、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内能够满足本次采购内容,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相关产品经营授权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华路**号金鼎凤凰城A座***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份);*、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相关产品经营授权书(制造商不需提供)。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有效原件,还需提供两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八、 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会议室(中华路**号金鼎凤凰城A座***室)九、联系人:采购人:东明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贾先生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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