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兴山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变更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第*条中“本工程所有标段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号)七楼 *** 室同时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签名报到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修改为“本工程所有标段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号)七楼 *** 室同时进行,第*标段(施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签名报到并参加开标会;第*标段(管材采购)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签名报到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特此通知。招标人:兴山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