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安市岱岳区泰西针织加工厂针织坯布水洗加工项目、山东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己酮副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3万吨/年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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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泰安市岱岳区泰西针织加工厂针织坯布水洗加工项目、******环己酮副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万吨/年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传 真:****-*******通讯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环保局***室、泰安市东岳大街建设大厦东厅三楼邮 编:**********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环己酮副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万吨/年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环审〔****〕**号****年*月**日*关于泰安市岱岳区泰西针织加工厂针织坯布水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环审〔****〕**号****年*月*日附件: 亚科批复.pdf附件: 泰西针织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