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2015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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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com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陈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滨河大道以东、陈口路以************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分三个地块进行建设,其中 B* 回迁区规划用地面积*****m* ,主要建设 ** 层住宅楼 * 栋、** 层住宅楼 * 栋、** 层住宅楼 * 栋,及配电室、医疗卫生等公建建筑;B* 回迁区规划用地面积 *****m* ,主要建设** 层住宅楼 * 栋及沿街商铺、农贸市场、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建建筑;C* 回迁区规划用地面积*****m* ,主要建设**层和** 层住宅楼各*栋、**层和**住宅楼各* 栋,及农贸市场、配电室等公建建筑。(*)水环境: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聊城市经济开发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及聊城市经济开发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大气环境:运营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出楼顶的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须满足《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要求;垃圾收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废气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声环境:本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公建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其他:房屋销售时应同时公示本批复意见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关电磁辐射环境的信息。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环评报告书全本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