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关于对“枝江市实验中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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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供应商:现对于“枝江市实验中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谈判文件进行修正,将谈判文件中第*页第*小条“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及供应商对在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删除。特此通知。以上通知属于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请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查看。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