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市政府门户网站普查系统和普查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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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磅**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市政府门户网站普查系统和普查服务更正公告[项目编号:ZHGP****-***FW]各潜在投标人:现就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市政府门户网站普查系统和普查服务(项目编号:ZHGP****-***FW;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号)部分供应商疑问及提及问题作如下澄清、答疑及更正:问:招标文件中第*页综合评分指标中价格分只占**%,因为本项目包含软件产品的采购,而且软件产品比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因此本项目中的价格占比严重偏低,本公司请求调整价格占比至百分之三十以上。答: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市政府门户网站普查系统和普查服务(项目编号:ZHGP****-***FW;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号)在政府采购计划表中明确属于服务类(其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页综合评分指标中价格分占**%属于合理范围。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表》。上述澄清,请潜在投标人查阅后传回执确认,本公告未做变更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此次招标事宜,请向以下联系方式咨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联系人:林海敏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 传真:********、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为:*******、******* 传真:*******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珠海市******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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