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院前急救行为全程数字化与指挥系统(二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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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院前急救行为全程数字化与指挥系统(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或在上海有服务维修办事处,相关技术人员常驻上海;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院前急救行为全程数字化与指挥系统(二期)*、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院前急救行为全程数字化与指挥系统(二期)项目的软件开发和相关硬件采购
数量:*项*、交付日期:要求中标后*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交付地点:上海宜山路***号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一、上传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长寿路***号恒达大厦****室。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号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资质密封投标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上海市宜山路***号地 址: 上海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警雷联 系 人: 王春梅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 网 址: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