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15年第一批空调机批量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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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本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西藏国税****年第一批空调机批量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您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项目编号:XZGSJZCG-****-**二、 项目名称:西藏国税****年第一批空调机批量采购项目三、 采购内容: 空调机**台,其中:西藏国税驻成都办事处**台(*.*p分体定速壁挂机*台,*p分体定速柜机*台)、西藏林芝市墨脱县国税局**台(*p分体定速壁挂机**台,*p分体变频柜机*台)、西藏昌都市察雅县国税局*台(*p分体变频壁挂机*台,*p分体变频柜机*台),具体规格等需求详见询价文件。四、 供应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五、 供应商邀请方式: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从报名的供应商中随机抽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询价采购活动,随机抽选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中供应商。六、 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者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不是法人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开标室。七、询价结果及确定原则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报价即作为标签约合同价,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中心将对该供应商发出《询价采购成交通知书》。八、联系方式地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拉萨市北京中路**号)电话:****–******* 联系人:平措先生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