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恩施州公安局DNA检验设备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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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恩施州公安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恩施州公安局DNA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现就该项目向各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采 购 人恩施州公安局采购项目名称DNA检验设备采购项目预算价 *** 万元联 系 人熊海淞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号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DNA检验设备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国内公安机关的所有DNA项目核心产品测序仪及其配套设施都采购的美国LT公司生产的产品,LT公司在国内的销售商采用区域代理销售的方式,其在湖北的经销商为湖北元盛及湖北宏城两家,因该项目前期公开招标******主动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权利,******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成套用于案件现场提取的生物检材及生物检材库建设的DNA检验设备及相应的售后服务。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经专家组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姓名 单位 职称黄华珍 恩施职院 副教授高德润 州妇保院 副高陈嘉涛 州质监局稽查分局 副局长 拟成交价格人民币: *** 万元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恩施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恩施州财政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号)联系人:岳忠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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