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项目的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澄清公告各投标人:根据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预算编号:**-**-*****)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做如下更正: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报价人应是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经审通过的供应商; *. 报价人应提供主要投标产品(SIP网关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数字画面分割器等核心巡查设备)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报价人所投考场巡查系统核心设备(SIP网关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数字画面分割器)为同一品牌,保证系统的稳定可靠; *. 报价人所投考场巡查系统核心产品应是成熟的产品,应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的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安远路***号****室 邮编:****** 联系人:张晴 王铭捷 电话:******** ******** 传真:******** 日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