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建湖县教育局中小学课桌凳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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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盐城******受建湖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教育局中小学课桌凳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招标单位:建湖县教育局;*、项目名称:建湖县教育局中小学课桌凳项目;*、供货地点:县境内各学校教室;*、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招标内容:钢制升降式双斗单人课桌、钢制升降式单人凳、教师办公桌、教师办公椅;*、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成功;*、采购预算:***万元;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生产企业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供货安装的固定场所,及售后服务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信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四、公告发布后,凡自愿参加且能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与盐城******(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腾讯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索取书面回执,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五、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六、联系事项采购单位:建湖县教育局联 系 人:唐 静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盐城******联 系 人:杨阳联系电话:****-********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八、附件附件一: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湖县教育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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