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切实做好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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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年**月*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月**日,我县组织收看了《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贵及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条例》明确了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摊贩登记卡的登记材料、登记受理程序、登记条件、登记信息变更和登记证注销等规定;《条例》规定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责任、原料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台账记录、票据凭证保存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要求;《条例》明确了建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抽样检验、培训指导、社会监督、奖励、信用记录、诚信分类管理等制度。会议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充分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宣传,努力提高《条例》知识的普及率;三是依法行政,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