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苍梧县石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GXXMGL-ZB-(CW)2015468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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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苍梧县石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GXXMGL-ZB-(CW)*******中标公告一、招标人:苍梧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地址:苍梧县石桥镇联系人:陈泽智 联系电话:***********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地址:龙圩广场一路**号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 三、项目名称:苍梧县石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四、项目编号:GXXMGL-ZB-(CW)*******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六、报名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七、竞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整八、中标公告时间:****年*月 ** 日—****年*月 ** 日九、中标结果:中标人:******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栋**层****、****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捌仟壹佰玖拾玖元叁角陆分(¥*******.**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伍佰贰拾伍元陆角整(¥*****.**元)。注册建造师:唐华宏 注册证编号:桂************工期:于****年**月**日前竣工 承诺质量等级:合格评审小组:冼友群、何伟昌、陈泽智(业主评委)十、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质疑受理:广西建设工程******联系地址:梧州市龙圩广场一路**号 联系电话:****—*******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十一、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栏上发布公告。广西建设工程**********年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