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教育厅(本级)教育厅处室办公设备采购专项(询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教育厅处室办公设备采购专项项目的变更公告(****年*月**日)本中心****年* 月*日**:**发布了吉林省教育厅(本级) 教育厅处室办公设备采购专项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_XM_*)第*章第*.*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的事项、内容及日期:*、在原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原件以备评标时审查)*、原“确认参加投标的截止时间”****年**月**日**:**;现变更为****年**月**日**:**;*、接收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二、项目联系人:周文红联系电话:****-******** 三、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教育厅(本级)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联系人:孙祥成联系电话:****-********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年*月**日项目经办人:陈维峰处室负责人:方克分管主任:王青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