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施工招标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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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具体答疑内容如下: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含壹级和特级),本项目建筑面积超过*****M*根据新资质就位要求:叁级资质不能投标本项目,是否更改资质标准? 答:本项目的单体建筑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和****平方米,均未超过新资质标准建筑工程三级资质的要求(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故本项目资质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问*:开标人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之一及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可否变为:开标人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都可以?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条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的要求现变更为: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招标人: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