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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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取暖用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项目编号: **-JLZTB-***.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项目名称采购数量采购预算供货期付款方式伊通满族自治县各学校取暖用煤项目三八块****吨,原煤****吨***万元签订合同后**日内货到检斤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相关的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购买招标资料需要提供的材料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楼****室)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年至****年)业绩(每年销售在****吨以上,持有购销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 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月**日,每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楼****室)。*.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售价:***元/套。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六、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楼会议室。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元的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地址:伊通县伊通镇中华大路*号联系人:徐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楼****室联系人:杨丹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