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石浦镇昌桥村老年公寓2#楼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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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浦镇昌桥村老年公寓*#楼(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石浦镇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象山******,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石浦镇昌桥村;  工程造价:约***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须在象山县;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号文件和甬建发[****]*号文件规定执行;  *.* 报名携带证件⑴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⑵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⑸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号文件执行。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报名前  收款人(全称):象山县石浦镇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石浦镇信用合作联社昌国分社  帐 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石浦镇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象山******  地  址: 位于象山县石浦镇 地  址:象山港路***号    联 系 人: 赵和良   联 系 人:  郑梦诗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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