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14年阳春市合水镇潭震村、高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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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 招标项目名称 ****年阳春市合水镇潭震村、高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招标编号 春水利标[****]**号 * 招标人 阳春市合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中标人 阳****** * 项目负责人姓名 莫云妹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中标下浮率 *.***% 承诺工期(日历天) *** * 质量安全承诺 达合格标准 文明施工承诺 按国家标准 * 姓名 岗位职务 技术职称 备注 项 莫云妹 项目负责人 工程师 目 林曙光 项目技术负责人 工程师 理 莫成 施工员 工程师 班 李建勇 质量员 助理工程师 子 龙上帮 安全员 助理工程师 人 李培 预算员 助理工程师 员 敖叶青 材料员 助理工程师 组 邓晋洁 资料员 助理工程师 成 陈少兰 统计员 助理工程师 高昌贵 相关专业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 阳******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百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广****** 说明:*、本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在公示时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如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个人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异议或投诉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的工作日上午*:**-**:**,下午*:**-*:**。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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