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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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 购 人: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地 址:高青县田镇路**号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号钻石商务大厦**层****室联系电话:(****)*******三、监督部门:高青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 址:高青县高苑路**号联系电话:****-******* 四、项目名称: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系统采购五、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确定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建设“涉案财物追溯管理系统”,实现涉案财物出入库的全程跟踪。因该系统采用市院+基层院两级架构,主服务器及系统软件安装于市院,基层院使用本地电脑通过检察专线网与市院服务器连接,为实现系统的兼容性并符合市院有关技术标准,我院所建系统主要设备及线路须与市院保持一致。另外按照上级院要求,整个工程须于****年*月**日前完工并正式运行,时间要求非常紧迫,拟申请政府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六、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花园庄东路**号黄金花园*号楼*-****室七、专家论证意见: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具体论证意见*贾永新山东理工大学据了解,本项目建设根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意见”,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按照市院+基层院两级架构模式建设。市院已经完成了服务器、系统该软件的采购、建设工作。各区县通过专线与市院互联,接入市检察院管理系统,实现远程监控、管理等功能,区县必须使用市级同一软件、配套硬件。综上原因,本系统只能由原市级建设单位实施,建议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期截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