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层屋面、幕墙及门头装修工程(项目编号:FZK2015-3-513)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采购计划编号:***************B*****受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天津市泛亚******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层屋面、幕墙及门头装修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层屋面、幕墙及门头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FZK****-*-****.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民佶、袁帅*.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号*.采购人联系人:魏老师*.采购人联系方式:***-********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fy********@***.com*.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泛亚******。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天津市泛亚**********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