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自定采购装备一般性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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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自定采购装备一般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G****-**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自定采购装备一般性设备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五、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自定采购装备一般性设备(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文件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壹佰捌拾捌万零肆佰捌拾元整(*******元)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主要产品(视频接入共享平台、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服务器、对讲机)需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制造商投标可不提供)(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完税证明:截止开标前*个月(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室 *. 地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上午*:**前 九、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整 十、开标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地 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十一、采购人: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招标组织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邮 编:******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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