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长安区文化广场(三馆一中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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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安市长安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安区文化广场(三馆一中心)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安区文化广场(三馆一中心)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ZD****-***Z
三、采购方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地 址:西长安街***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号办公楼*层
(劳动南路大转盘东南角、友谊西路最西头路南、军事管理区大院内)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物业管理,预算:*******.**元;
第二标段:运动器材及附属设备,预算:*******.**元;
第三标段: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预算:******.**元;
第四标段:音乐器材及美术展览培训设备,预算:******.**元;
第五标段:电子设备,预算:*******.**元;
第六标段:LED显示屏,预算:******.**元;
第七标段:为图书馆入围两名图书供应商,预算:******.**元;
第八标段:盲人设备,预算:******.**元;
第九标段:文化共享中心机房及施工,预算:******.**元;
第十标段:图书馆专用设备,预算:******.**元;
第十一标段:规划沙盘制作,预算:******.**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长安区文化广场使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止。
*、发售地点:*********室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止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开标地点:*******楼会议室。
九、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雷诗楠(招标六部)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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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