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忻城县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2015]忻城施FJGZ第19号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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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忻城县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忻城施FJGZ第**号)项目作如下更改:*、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删除以下内容“投标人须提供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等不良记录证明(查询日期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同时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等不良记录证明的相关条款。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等不良记录证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补充说明(第**页)增加以下内容“*、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提供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标人无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发包人可以依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联系人:林敏 电话/传真:****-******* 监督部门:忻城县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人:忻城县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