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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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项目编号: 吉政采【****】***号 开标日期: ****-**-**开标时间: **:**工程所在地: 吉安市开标地点: 项目业主: 代理机构: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类型: 发布日期: ****-**-**发布人: 邓超 项目概况谈判邀请函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联系方式采购人: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冯明 联系电话:********、招标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邓超 联系电话:****-********、项目说明招标项目名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招标项目编号:吉政采【****】***号招标项目预算:***万元整*、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 *、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自行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成本(*)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标书工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在****年*月**日 **:**之前(******账户)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开户行:吉安******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备注:网银交易时开户行请选择吉安******营业部行号:************(*)除采购人取消采购计划外,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不予退回。*、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文件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招标人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点击下载附件: 谈判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