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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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受武汉市江岸区民防办公室的委托,经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武汉吉通******对武汉市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H-****-*D***;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万元四、投标人资格与要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须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投标产品须提供由国家起重运输机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年*月-*月)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年*月-*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在武汉本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投标人若非武汉本地注册企业的,须提供在武汉本地设立或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投标人的法律关系证明材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公证件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号(中南机电大厦*楼)武汉吉通******。 *、投标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第四条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号江岸区会议中心*楼*号会议室。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岸区民防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白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吉通******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号中南机电大厦*楼***室 联系人:陈君,卫冬 联系电话:***-********/***-********(FAX) 邮编:******十、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招标人)和武汉吉通******(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投诉联系人:徐竞 投诉联系电话:***-********武汉吉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