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办理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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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届毕业生即将离校,其中有部分学生在入学时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户口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内公通字[****]**号)文件精神,按照人户一致的户籍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将毕业生的户口迁出。为了保证毕业生能够及时顺利的办理离校手续,现将办理****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通知如下:一、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学工办要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要求每个毕业班由一名班级干部负责本班户籍证明的发放及户口迁出登记工作。三、*月**日至**日各学院以班级专业为单位,指派一名班级干部到学校保卫处内保科(行政办公楼一楼***室),将本班毕业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取回分发到学生手中,并填写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汇总表,于*月**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汇总表收齐后一并交到保卫处内保科,请将电子版发送至mdbaoweichu@***.com.领取户口迁移证的时间以保卫处通知为准,毕业生需到学院学工办领取。四、常住人口登记表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只有一项,不得涂改其他内容。要求毕业生本人认真准确填写户口迁移详细地址一栏。具体情况分成以下几种:(*)已经落实工作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注:凡用人单位要求迁入户口的),迁移地址必须填写单位地址(具体到单位所在的街道门牌号)和单位全称如某省(自治区)某市(县)某区(镇)某单位。(*)暂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往原籍或经常居住地的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统一写成某省(自治区)某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具体到单位所在的街道门牌号)。(*)已被其他院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需将户口迁往相应院校所在地,必须认真填写准确的迁往地址。(*)已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户籍暂时不变,由本科生集体户口变更为研究生集体户口的相关手续待研究生开学报到时一并办理。(*)本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户口迁移办理情况,具体迁移地址填写要求同上。(*)如有与以上各种户口迁移情况均不符合的毕业生,本人又希望户籍继续留在本市的,由当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可迁入本市亲属户口名下。(*)原则上要求学生毕业后,按照人户一致的户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迁出户口,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暂时保留户籍的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保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五、重点强调:(*) 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户口迁移地址一定要认真、详细,准确填写,以免迁出后发现与实际不符而带来的麻烦。(*)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持证人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一个月,必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及时迁入迁移所在地,避免由于过期而不能落户的情况发生。六、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使学生户籍管理工作趋于合理化、规范化,保卫处内保科建立了民大户籍管理工作群,群号:*********,请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加入本群,以便及时沟通、交流学生户籍管理工作。保卫处内保科电话:*******,联系人:白老师,随时欢迎各位师生及相关部门的咨询。七、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希望各学院及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毕业生毕业事宜繁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本着对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相关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此通知附表一: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汇总表附表二:毕业生户籍留校申请表 内蒙古民族大学保卫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