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重申《严禁公款送节礼、公款消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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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附院党委,各职能部门:元旦、春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学校结合实际,特重申严禁公款送节礼、公款消费六个严禁: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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