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2015级新生户口迁移提交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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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级新生户口迁移提交材料的通知按照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的规定,山东省内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新生自愿迁移户口,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请各班主任通知新生,让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省外新生本人,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于****年*月**日(本周五)前, 将相关材料交于办公楼***办公室林老师。联系电话:***********。逾期公安部门将不能办理省外新生户口迁移,请各班主任务必及时通知本班学生上交材料。安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