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校保发【****】*号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各职能部门、教学,教辅及附属单位:为保证暑假期间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保持校园安全稳定,要求各单位在放假前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单位对办公室、实验室、机房、仓库、毒品库等贵重物品存放地点要认真检查电源、火源、水源的安全性。体积较小的贵重物品要移至安全处保管,确保假期不发生火灾和被盗案件。二、零散存放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要集中到专门库房保管,库门要加贴封条。三、各学院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宣传及安全教育。特别在乘车、旅游等方面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四、各学院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尤其对留校做实验的学生进行重点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及实验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以防止出现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五、加强各类信息管理工作,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发现涉及安全稳定和各种事故苗头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报告。六、利用假期在校园内举办各种培训班的,或将学校设施房屋、场地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到保卫处备案。七、按照学校要求各单位值班表一定要有领导带班,一般人员值班的制度。要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任务,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八、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将值班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保卫处内保科(北区综合楼副楼***或***室)备案,并将值班表挂在本单位网站上。此通知 内蒙古民族大学保卫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