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校党发〔****〕**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现将《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若干规定精神促进党风廉敢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此通知附: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中共内蒙古民族大学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