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集中办理毕业生校园卡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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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教学及教辅单位: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经有关部门商定,将办理毕业生校园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生校园卡不回收,由毕业生离校时带走,留作纪念;二、毕业生离校前请将校园卡内余额全部消费,未能全部消费的待毕业生全部离校后,由校园卡管理中心统一发还到毕业生校园卡所绑定的建设银行卡中,不接待个人前来办理退款。此通知!网络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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