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卫处关于做好2014年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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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为了使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和谐、平安的假期,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部门结合****年度平安校园建设自查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寒假前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要把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克服麻痹思想,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生安全离校、平安到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的要求,杜绝在办公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对实验室、实训基地存放的化学用品、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做到防患于未然。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假期值班职责,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不安全事件。三、车辆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车辆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假期车辆的管理,对车辆进行全面维护、保养,确保收假后正常运行。四、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住宿、生活、工作,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留校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并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动机制;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检查力度,协助或指导各二级学院管理好留校生;食堂、水电管理部门要结合寒假的实际情况,对留校学生的宿舍及用水、用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要确保食品安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教学管理部门,要对教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对各教室门粘贴好封条;保卫部门,要加大寒假期间日查夜巡力度,保证校园内**小时值班,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杜绝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五、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办公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职能部门报修,确保财产安全。六、外出旅行师生需加强防骗、防盗、防病、防交通事故意识,保护好自身财物安全。七、假期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或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八、放假期间保卫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于不履行安全责任的部门或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报请领导批准给予追究安全责任。 保卫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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