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外派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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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年)》,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国家汉办于近期启动****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选派工作。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年外派教师的通知》(黔教办外[****]***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岗位需求孔子学院(课堂)外派汉语教师岗位、孔子学院(课堂)外派非汉语教师岗位以及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的需求和要求,请登录查询。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年,合作院校教师为*年。二、申请条件(一)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三)具有*年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志愿者)。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具备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或掌握小语种者优先。(四)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三、推荐程序(一)提交材料*.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登录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外派教师报名系统(),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中的一类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孔子学院(课堂)外派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由学校审核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表,并由校长或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和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递交至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受理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周一至周五,上午**∶**至下午**∶**。(*)受理地点:兴义民族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中心校区行政楼***)。(*)联系人:彭雁萍,联系电话:*******。*.申请人所在学校须为申请人提供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人员请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应可涵盖赴外任期。*.回国志愿者须由所在学校推荐,并提供志愿者《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四、详情请见附件,具体事宜请咨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年外派教师的通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