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关于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租房采购公开招标的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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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租房采购公开招标的预公告依据《磐安县公租房采购实施方案(磐政办[****]**号文)》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采购部分商品房用作公租房,现发布公开招标预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一、招标项目情况(一)采购条件*.公租房采购原则上以单元为单位。*.已封顶或竣工。*.五证齐全,即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小区基础设施完备,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无抵押、查封、权属纠纷、违规建设等情况。有抵押的,可先纳入采购平台,但签订采购协议之前,供应商必须先解除抵押。*.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含公摊面积),中高层、高层可放宽至**平方米。(二)采购价格另行确定。(三)采购范围全县县域范围。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凡在我县县域范围内注册的,能为采购人提供新建商品房和服务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暂定级及以上开发资质的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如销售外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委托合同);(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报名时间、携带资料: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年**月**日下午**:**前到磐安县安文镇中街*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暂定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商如销售外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委托合同)。*.如需对项目户型面积进行改造的,请提供由原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改造方案。以上材料除(*)、(*)项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报名材料提交一份,装订成册。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四、联系方式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乐飞陈媛缓联系电话:****-********传真:********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曹帅********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施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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