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静海县交通局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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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交通局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受静海县交通局的委托,天津广正******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静海县交通局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静海县交通局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招标编号:******C********A****)二、招标内容:静海县交通局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全县范围内主要干线公路与各村交口处存在安全隐患的点位,共需安装太阳能路灯***基,造价约为****万元。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中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有的内容。三、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机电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天。要求施工方全额垫付建设资金,并负责施工及**年合同期内的维护、维修、及被盗丢失,由施工方自负。项目建成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由县财政逐年分**次(中标价均分)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期间建、管、养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此期间灯杆要保持整洁美观,照明设备发生损坏或老化不能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或更换,出现损坏的维修周期不超过*日。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分至**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广正******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君隆广场B*座**层)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五、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前在天津广正******代理机构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君隆广场B*座**层)。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前在天津广正******代理机构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君隆广场B*座**层)。八、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广正******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君隆广场B*座**层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 系 人:马腾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