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天津市黄河医院三期外网给排水配套工程(项目编号:YHZB2015-N-110)更正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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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B****受天津市黄河医院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黄河医院三期外网给排水配套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天津市黄河医院三期外网给排水配套工程*.项目编号:YHZB****-N-****.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变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纳保证金时间变更为:投标人最迟应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雪梅*.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黄河医院*.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号*.采购人联系人:马洪斌*.采购人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com*.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黄河医院、******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代理机构:**********年*月**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