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MYZC竞磋(201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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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绵阳市城管执法局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的预公告
绵公资采购结果预公告〔****〕***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号)的规定,现将绵阳市城管执法局采购项目采购结果预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绵阳市城管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乡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MYZC竞磋(****)**号
四、项目包个数:*个
五、采购组织单位: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评审日期:****年*月**日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肖宛玲、刘祖洪、肖岚、陈彬彬、黄文忠
九、评审结果:候选人名次供应商名称金额第一成交候选人中********.****万元第二成交候选人********.****万元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万元
十、本预公告期限:为网上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
十一、本预公告的效力:在采购结果预公告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但不得以供应商质疑的形式提出。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供应商的书面意见后,应当进行核实,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规定不应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进行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后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城管执法局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建设大厦**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组织单位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号桃花岛商业街第*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交易评审科电话 ****-*******,现场监督科电话 ****-*******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