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丰惠镇宅基地置换一期非可视楼宇对讲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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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绍兴市上虞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丰惠镇宅基地置换一期非可视楼宇对讲系统项目决定采取部门公开招标形式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工程地点:上虞丰惠镇。二、采购项目:丰惠镇宅基地置换一期非可视楼宇对讲系统项目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四、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万元(含)以上,具有电信工程专业承包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咨询电话:刘焕炯:***********五、采购文件出售时间: ****年*月**日,上午*:**~**:**,下午**:**~**:**,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六、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浙江******(上虞城北锦茂大厦**楼)。八、购标时随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介绍信;九、联系人员及方式:刘先生:***********;上******浙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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