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洪桥镇“清水入湖”排田漾村安置点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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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洪桥镇“清水入湖”排田漾村安置点桩基工程,经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一、工程规模:洪桥镇“清水入湖”排田漾村安置点桩基工程地段位于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本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为PC-A***、PC-A***预应力管桩及基础土方开挖施工;*幢***-***型和*幢**-***型的预应力管桩,管桩总长度约****米,工程造价约**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时请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职的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报名地点:长兴县雉城镇县前中街金江大厦***室(******)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费(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元整,售后不退。(如需清单的电子版本,请自带优盘拷贝,清单内容一律以书面提供为准)。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张永贤 联 系 人:蒋 涵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长兴县洪桥镇招投标中心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经济合作社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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