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餐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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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由当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个月内有效,否则重新出具开具证明);
(*)具有类似餐饮项目的经历和经验,有良好的运作记录,并且现在仍有运作良好的范例;
(*)投标方必须直接管理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Q*****)*、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服务期限:**个月,续约期限:**个月。续约条件:经考核合格,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去除政府因素的本市最低工资调整,在总价不上浮的情况下),最多续签一次。*、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交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报名及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元/本,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淞沪路**号(平盛大厦)****室*、开标地点:上海市淞沪路**号(平盛大厦)****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干部教育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长宁区伊犁南路***号地 址: 淞沪路**号***室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童小萍联 系 人: 周琛霞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