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县蓟县林业局防火水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cg2015-180)更正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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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B****受蓟县林业局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蓟县林业局防火水窖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蓟县林业局防火水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cg****-****.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将“项目建设范围涉及秋子峪、盘山、黄花山*个片区建设防火水窖***个”变更为“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北部山区的秋子峪、盘山、黄花山*个片区建设森林防火水窖***个,分布在山腰至山顶位置”。*.将“集水场面积***m*,引水渠长**m”变更为“集水场面积***m*,引水渠长**m,水泥浆砌石”。三、更正日期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乔先生*.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蓟县林业局*.采购人地址:蓟县南环路塘坊村南*.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com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可选)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第*号回执今收到蓟县林业局防火水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cg****-***)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