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西安市临潼区2015-2016年度采暖季用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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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安市临潼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临潼区****-****年度采暖季用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年度采暖季用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D****-***Z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临潼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大街**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号办公楼*楼
(劳动南路大转盘东南角、友谊西路最西头路南、军事管理区大院内)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
第一标段:西安市临潼区机关供热服务中心二号热源站用煤,约为*****吨;
第二标段:西安市临潼区机关供热服务中心三号热源站用煤,约为*****吨;
第三标段:西安市临潼区教育系统用煤,约为****吨;
第四标段:西安市临潼区卫生系统用煤,约为****吨;
第五标段:西安******用煤,约为****吨;
项目用途:采暖用煤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上午*:**-**:**,下午**:**-**:**止。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须具有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储煤场地证明文件;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煤炭库存证明或煤矿供煤合同;
(*)具有***吨/天以上运输能力的证明文件;
(*)近三年(****、****、****年)在陕西省煤炭经营的煤炭供销合同。
*、发售地点:******六楼***室。
*、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止(逾期递交,概不接受)。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雷诗楠(招标六部)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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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