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批前公示---安徽翔盛物流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翔盛******安徽翔盛物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宝丰路*号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翔盛****** 环评单位:******(国环评证乙字第****号)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为******㎡。本项目将对厂区办公楼、******的生产设备、锅炉房进行拆除,利用现有的*栋生产车间并新建*栋仓库作为本项目的现代仓储区,建设县乡专运区、省际专运区、快递分拣中心、电子商务综合楼、办公楼、配套餐饮区、综合配套服务区、冷库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年总仓储中转及运输货物***万吨。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m*/d,******.*m*/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如下COD:*** mg/L、BOD* :***mg/L,NH*-N:**mg/L、SS***mg/L,动植物油**mg/L。 本项目污水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餐饮配套区废水和电子商务综合楼餐饮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裕丰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I****-****)一级A标准,经陡步河排入凤凰河,最终进入淠河。 *、废气 (*)机动车尾气 运营期机动车外排的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NOx、THC、CO等。本项目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HC *.**t/a、CO **.**t/a、NOx *.*t/a,机动车尾气属于无规律间歇性排放,机动车尾气产生的污染物量不大,对项目区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餐饮配套区餐饮废气 本项目餐饮配套区总建筑面积****㎡,共可入驻**家餐厅,本项目需在餐饮街店铺厨房位置建设公共排烟道。 现阶段,入驻餐饮单位的具体的建设规模和内容未定,入驻的饮食业单位在入驻前需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和规模安装相应油烟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mg/m*,经专用烟道排放。 目前将来入驻的餐饮单位的规模未定,将来入驻的餐饮企业,属于三个基准灶头以上(含三个基准灶头)的大、中型餐饮项目需另行环评,未经环评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并在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竣工后,向裕安区环保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未申请竣工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试营业。 (*)电子商务综合楼一楼厨房油烟废汽 电子商务综合楼一楼厨房需安装净化效率为**%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风量共*****m*/h,处理后排放浓度为*.*mg/m*,经专用烟道排放。电子商务楼一楼厨房油烟产生量为*.***t/a,排放量*.***t/a。 目前将来入驻的餐饮单位需另行环评,未经环评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并在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竣工后,向裕安区环保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未申请竣工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试营业。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机动车、叉车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本项目北侧***m有个正在建设的小区,为了减少将来运营期夜间运输对其的影响,建议从北面来的车辆行车路线避开该小区,从G***国道到宝丰路物流出入口,则运营期运输不会对该居民区产生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餐饮区、电子商务楼*楼厨房排风油烟机、水泵、变配电间、冷库的冷冻机组等。噪声源强为**-**dB(A)。经建筑隔声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本项周边***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固废 (*)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t/d,***.*t/a。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市政环卫部门送至六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废包装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包装纸盒、木条约*t/a,******回收。本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做到妥善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股) 传 真:****-******* 通讯地址:平桥路卫生大楼**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