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CGYC***三、项目预算:****万元/年度(其中第一包预算***万元,第二包预算***万元,第三包预算***万元,第四包预算***万元)四、招标内容:采购税务系统在用的综合征管软件(国税)等 **个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分包及中标原则:(一)分包:本项目按应用系统类别及使用对象共分为四个包: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税务局端,主要包括综合征管软件(国税)、车购税征管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个应用系统;第二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税务局端,主要包括计统报表及重点税源管理软件、出口退税系统(旧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内部信息交换传输平台等*个应用系统;第三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税务局端,主要包括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稽核系统、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以进控销管理系统、失控发票快速反应系统等*个应用系统;第四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纳税人端,主要包括便民办税工具箱、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计统报表及重点税源管理软件纳税人端等*个应用系统。(二)中标原则: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但只能中*个包。若同时多个包评标排序第一时,招标人选择*个包组合价格最低的中标。六、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将对投标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七、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本项目拟由具有软件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领取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公休日除外)上午*:**--**:**、下午*:**--*:**。*.领取地点:海淀区北蜂窝*号北京中土大厦第*会议室。*.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到北京中土大厦第*会议室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北京中土大厦第*会议室*.开标地址、电话:海淀区北蜂窝*号 ***-********十、采购人相关信息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室联 系 人:张晓迪 李晓伟 联系电话:***—******** ********传 真:***—********邮政编码:******十一、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