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州仲恺区恺新家园首层商铺、二层写字楼整体对外招租(项目编号:惠招[2014]011)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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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受惠州仲恺高******的委托,对惠州仲恺区恺新家园首层商铺、二层写字楼整体对外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惠招[****]*** 二、项目名称:惠州仲恺区恺新家园首层商铺、二层写字楼整体对外招租 三、预算金额: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 惠州仲恺区恺新家园首层商铺、二层写字楼整体对外招租 注: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楼**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合法运作的企业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统一使用A*纸装订成册。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注:下午**:**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楼**号。 九、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楼**号。 十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 采购人: 惠州仲恺高******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楼**号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 邮编:****** 邮编:****** 广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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