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以西地块公开拍卖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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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公告T****-**号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的委托(〔****〕穗中法拍卖****号),将于****年 **月**日**时整在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二楼拍卖大厅)拍卖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以西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序号地块位置地类用途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起拍价(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海珠区广州大道以西住宅用地********国用字第*******号*********其他情况参见《成交确认书》(样本)、产权情况表、土地估价报告。宗地原权属等情况以最新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为准,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二、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说明:*、法院不负责清场及交付场地;*、标的物使情况:地上有*层临时餐饮用房*栋,已过*年临时使用期,目前已属于违法建设,地上建筑物应作拆除处理,现案外人占用,占用人的情况不详;*、标的物尚未办理报建手续;*、买受人一旦买受该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买受该标的物后发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以及过户应缴的所有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契税、手续费、登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清楚该标的物现状,竞买人如要了解该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房管部门查询。标的物所涉实际面积以房管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面积如有变化,拍卖成交款不退不赔;*、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三、中******、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四、本次拍卖属于按现状附带条件转让,在现有资料情况下,市中院已谨慎调查核实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但若发生市中院合理注意、调查义务以外且公告未能涵盖的标的物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拍卖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拍卖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五、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必须在****年**月**日**:**前到达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竞买申请人在汇入拍卖保证金时注明拍卖案号:(****)穗中法拍卖****号。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竞买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含当天)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的竞买申请(具体详见《竞买须知》)。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时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根据缴款通知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之日第二天始**日内将除竞买保证金外的拍卖成交款余款全额划到市中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买受人在汇入成交款时注明执行案号:(****)穗中法执字第****号案。七、拍卖成交款不能交到市中院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逾期支付拍卖成交款的,市中院按拍卖无效处理。八、宗地有关资料及拍卖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矿产专栏下载。九、地块受让人办理地块过户手续时应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重新约定地块动工开发时间。市中院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联系人:沈小姐、杨小姐、蒋先生;联系电话:***-********转*转*、********、********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报告--粤评房(*)字第************号.pdf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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