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康景路(翠景道至康华路)(37号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测量、钻探)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 招标申请编号:**********] 工程名称康景路(翠景道至康华路)(**号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测量、钻探)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名******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勘  察总建设规模(立项批文)其中招标部分规模****.** 米招标规模描述道路路线全长约****米,桥梁最大单跨为**米总面积、总工程量(规划许可)建设标准合格招标内容测量、钻探工期要求**个日历天 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招标部分造价**.**(万元)资金来源构成政府投资***.*%集体自筹%私营%外资%批准招标形式公开招标勘察单位报名起止日期****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设计单位发标日期****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监理单位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类综合资质 或 工程勘察类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勘察类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报名,但必须以具有上述岩土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为牵头单位,与另一家具有上述测量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每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并且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所属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拟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家或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家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诚信登记事项的通知》(中建通〔****〕***号)规定,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含单项备案),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投标人资格资料 :
查看隐藏内容